各单位:
为严格课题管理,杜绝长期无故拖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依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吉教职成字〔2014〕19 号),现对未完成预期研究任务的2018 年及以前立项的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撤项(撤项课题名单见附件)。
凡撤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将经费原渠道退回账户。按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望各课题承担单位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强化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附件:撤项课题名单
http://www.jlsu.edu.cn/uploads/allimg/220514/84-2205140F92B53.doc
吉林体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高等教育研究所撰 稿 人:程娜审 核 人:发布时间:202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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