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 2007 年研究生复试通知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指导性意见要求,我校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工作。现将 2007 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校执行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部分专业实行差额复试
1.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我校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可参加复试的考生,考生登录我校网站打印本复试通知,不再向考生寄发。
二、复试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
4月13日 | 8:30-11:20 13:30-16:30 | 报到、资格审查 | 考生须携带材料见注意事项1。 |
4月14日 | 8:00-10:00 | 专业课笔试 | |
10:10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
13:30 |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 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 |
4月15日 | 8:00 | 体检 | 必须空腹;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
13:30 | 各专业面试 |
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研究生处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 )往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 2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并提交复印件及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 )未获学士学位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除外)均按同等学力对待,需交验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的文章原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并提交文章、证书复印件以及成绩单。( 4 )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现在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 材料不全者不准参加复试。
2 、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博达学院第一教学楼三楼)
电话:0434-3294603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