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 2007 年研究生复试通知

2007-09-14 03:34:53  吉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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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师范大学 2007 年研究生复试通知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指导性意见要求,我校将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工作。现将 2007 年硕士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校执行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部分专业实行差额复试

      1.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 我校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可参加复试的考生,考生登录我校网站打印本复试通知,不再向考生寄发。

    二、复试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13日
    8:30-11:20
    13:30-16:30
    报到、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带材料见注意事项1。
    4月14日
    8:00-10:00
    专业课笔试
    10:1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3:30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月15日
    8:00
    体检
    必须空腹;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3:30
    各专业面试

    注意事项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到研究生处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下述材料:( 1 )往届毕业生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档案所在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明。( 2 )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就读学校有效学生证,并提交复印件及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 3 )未获学士学位考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生除外)均按同等学力对待,需交验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的文章原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并提交文章、证书复印件以及成绩单。( 4 )往届在职考生须提交现在所在单位同意其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的证明。 材料不全者不准参加复试。

      2 、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博达学院第一教学楼三楼)

    电话:0434-3294603

     

    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