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衷心祝贺您考取吉林化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请按您的录取类别(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了解以下信息并做好相应准备:
一、调档及交回相关材料
1.学籍档案
可通过邮寄或本人携带的方式交到研究生处。邮寄时请将本人的档案(必须在档案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27日前邮寄至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学院,必须在档案袋封皮上写明:考生姓名、录取学院(所)及录取专业,以便核查。吉林化工学院应届考生由本科所在教学院(所)统一办理调档手续。
档案邮寄地址(本部校区):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处 杨戴竹(老师)收
邮编:132022
2.组织关系
党、团员自带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户头请按以下要求填写:吉林省外考生应持有当地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并将组织关系开至“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 部”单位名称:吉林化工学院;吉林省内高校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名头直接开至“吉林化工学院党委组织部” 单位名称:吉林化工学院;团员的组织关系开至“共青团吉林化工学院委员会”;有团员证者,可凭团员证在原单位和我校直接办理转接手续;本校学生、教师考取 研究生者,党团组织关系由校组织部和校团委在校内接转。
3.户口迁移
吉 林籍研究生户口不需迁转(吉林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为集体户口的,可办理迁移)。吉林籍以外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迁移户口的学生请于入学报到时申报落 户,过后不予办理。办理入学户口迁移一律使用新制的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必须计算机打印,手写无效,不允许涂改;迁移证姓名一栏必须与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 出生地、籍贯要具体到市或县一级;迁移证要加盖农业或非农业章、户籍专用章、户籍员章、空白章、骑缝章等;落户需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白背景一寸大头照2张;户口迁移证须注明迁往地址:吉林省 吉林市 吉林化工学院 铁东派出所。(联系人:孙老师15843235195)
二、报到
报到时间:2016年8月27日
报到地点:吉林化工学院 图书馆门前
乘车路线:
吉林火车站西出口出站,站前广场西侧乘12路公共汽车至武汉路下车,沿承德街北走400米。
吉林火车站西出口出站,西行约400米至桃源广场,乘30路公共汽车至终点,江北站下车。
以下材料个人携带,须在报到时交给研究生辅导员,否则无法注册学籍。
1.《考生现实表现调查表》(见附件1)。
2.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0张。
3.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应届生除外)须携带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新入校人员婚育状况调查表》(见附件2)。
5.原为在职工作人员被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研究生者,报到时需携带原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开具的能够体现工龄的停发工资证明信,于报到一周之内交至研究生学院(机关117室),逾期未办理者,一律视为在原单位继续领取工资,学校不予发放助学金。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说明情况及拟报到时间。
1.请假: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入学,须填写《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新生延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于2016年8月27日前寄交学校研究生学院负责老师,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保留入学资格:因病等情况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填写《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于2016年8月27日前寄交研究生处负责老师,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逾期未报到,且未寄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放弃入学资格:考生自愿放弃入学资格,须填写《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反馈表》(见附件5)于2016年8月27日前寄交研究生处负责老师,放弃入学资格者不得重新入学。未按时办理手续者,学校今后不出具任何证明材料。
三、交纳费用
根据录取专业,按学校列出的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交纳学费(工科:7000元/年,理科:6500元/年,按年度收取)。
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化,行李可以自备,也可以自愿认购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提供的统一样式的行李(行李费指导价约460元(预计))。入学时需交一年的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按年度收取,多退少补)。不住宿的同学请务必于9月7-8日电话通知我校研究生学院。
其他收费项目。体检费55元,吉林市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费(30元/年)。
四、咨询电话
研究生学院:杨戴竹(老师)0432-63081030
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学院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