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考研究生:
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根据国家及省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大三学生(五年制的大四学生)不准考。
2、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本地区进行报考。即:应届生应在学校所在地应考,往届生有工作单位的须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应考,往届生无工作单位的须在户口所在地报考。
3、考生报名时应认真查看我校的招生简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
4、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生可咨询所选择的报名点具体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长春市招生办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6日至11月14日,我校考生集中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2日,现场确认地点为长春市少年宫。
5、考生网报时有填写虚假信息的,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如果对我校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协同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研究生处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