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考生均可参加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由我校自主确定。
一、复试资格分数线:
类别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外语 |
专业 |
学术学位 |
艺术学 |
362 |
40 |
60 |
专业学位 |
艺术 |
362 |
40 |
60 |
风景园林 |
251 |
33 |
50 |
|
专项计划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317 |
26 |
60 |
二、复试将于4月1-2日进行,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所有专业方向不进行破格复试,复试考试范围,已在我院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准考证将在复试资格审核时现场发放。
三、复试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3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审核地点:吉林艺术学院自由大路校区B座二楼205室研究生处;
材料提交: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以下通知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不按要求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复试。请事先将材料用A4纸印制、依次排序后用燕尾夹夹装成一册,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往届考生本科毕业证书或研究生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应届考生本科有效学生证(4年完整注册,验原件,交复印件)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各学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交原件);
2.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和应届考生,交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交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须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学习单位盖章,交原件);
4.《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须签字,交原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交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6.申请定向就业(不调档案)考生签订《吉林艺术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生协议书》(见附件4)(须签字并加盖定向单位公章,交一式三份原件)。
四、复试方式及地点
将于4月1-2日在吉林艺术学院表演校区、造型校区、综合校区、城市校区进行现场复试,详见准考证或现场公告。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由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查、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
(一)专业能力考核
学术学位研究生主要考查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学术潜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查,加强对考生艺术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二)综合素质考查
主要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三)外语听说能力。
2023年各研究方向复试考试内容范围及要求详见《吉林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考试范围》(http://yjs.jlart.edu.cn/detail/news?id=802968&menu_id=&type_id=9390)
六、复试缴费
3月28日9:00-24:00网上交纳复试费200元(缴费方法见附件5),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七、录取办法
(一)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满分为150分,专业能力考核为120分,综合素质考查为30分,外语30分为参考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满分100分。
(二)录取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最终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乘以2加上初试专业基础课成绩等于最终成绩。
(三)录取注意事项
1.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外,所有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和复试单科成绩达到复试合格分数要求后,按照各研究方向最终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报考时不区分导师的专业方向,复试时不区分导师,入学后采取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分配导师。
4.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有缺考科目或环节的;
(3)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
(4)复试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2分、复试总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单科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已录取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需本人在报到注册前一周(以正式公布的报到注册时间为准)申请并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需填写《吉林艺术学院新生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申请返校。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已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一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通知中写明。
录取细则将于近期在我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执行,工作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此办法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31-85618202
咨询邮箱:1705495455@qq.com
举报电话:纪检审办公室0431-85110027
举报邮箱:3227313825@qq.com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