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及办法
为做好我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遵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复试原则
1 、复试工作将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
2 、 2010 年我院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 126 人,艺术硕士招生计划数为 40 人,复试实行差额的方式。
3 、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导师队伍等综合因素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名额,原则上按导师的倍数确定复试名额,其中舞蹈学按导师的四倍数进入复试。
4 、我院报考学术型研究生中音乐学的管弦、声乐、民乐、美术学的油画当代艺术研究、当代艺术图式研究方向的线上考生,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调剂到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艺术硕士。
5 、对于考前没有明确选择导师的考生,请在参加复试前填报 《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时明确选择导师。
二、复试办法
1 、复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2 、复试前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3 、专业复试由各培养单位组成评分小组进行评分。
4 、复试满分为 180 分,其中专业主科为 120 分,综合素质考察为 30 分(口试),外语 30 分(外语考试内容为听力测试 20 分和口试 10 分两部分),其中外语 30 分为参考分,不计入录取总成绩。艺术硕士和拟调剂到艺术硕士考生不参加外语考试。
5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研究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任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次招生复试工作。
6 、各培养单位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考试、评分及考务工作。
三、复试时间
复式将于 4 月 17-18 日进行。
四、录取
1 、学院将依据招生计划、总成绩排序,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 、录取时,初试文化课成绩不再计入录取总成绩的排序,将初试专业成绩的 50% 和复试专业成绩的 50% 相加作为考生总成绩。
3 、复试主科成绩低于 72 分、复试总成绩低于 9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重要提示:由于是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全部被录取,请考生根据自己的成绩,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本院复试或向其他院校调剂。学院也同意有资格进入我院复试的考生同时参加其它院校的复试。详情请咨询研究生处。
附件:一、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二、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考生须知
三、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四、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五、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研究生初试成绩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