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宗旨 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攻读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并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2 年或 2 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2010 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5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 国家承认的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1970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0 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 2009 年 10 月 16 日— 31 日每天 9 : 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 200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4 日(每天 9 : 00-22: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 //yz.chsi.com.cn ,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 按教育部、吉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院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 1 )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 2 )我院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 3 )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 11 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 10 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 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
(二)现场确认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逾期不再补办。
2 、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交费和照相。(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
3 、现场确认程序
( 1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 2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 3 )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如 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考试均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 、初试时间: 2010 年 1 月 9 日 至 1 月 10 日
3 、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 100 分),外国语(满分 100 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 、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 2 门,由我院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 150 分。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6 小时,其余各专业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5 、考试地点: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6 、在领取准考证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需另外加试 2 门专业主干课。
8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院网站公布。
9 、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本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 我院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 : //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 、体检:考生在复试前后到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院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 、录取: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规定的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自筹经费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用人单位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 3 年。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考生须知
1 、我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 MFA )。 2010 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20 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 40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 、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 、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二十世纪中国音乐发展研究、影视剧作理论研究、西方戏剧文化学、比较戏剧学、东北二人转音乐研究、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二人转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等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非专业考生报考。
4 、我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 15000 元。 由于艺术类教学成本高于其它普通院校,因而我院学费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 、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6 、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 、我院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院网址: www.jlart.edu.cn
附 : 1 、吉林艺术学院 201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2 、初试参考书目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