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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2007博士招生简章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2006-09-23

一、招生简章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1.我校2007年博士招生为1次,招生规模数暂定为6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2 .报名时间:2006年9月1日-30日

   报名地点: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可函报,时间以邮戳为准。

   考试时间:2006年10月25日-26日

   考试地点: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

二、报名手续

符合教育部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于9月1日后在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cust.edu.cn)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完毕后,于9月30日前(外地考生可函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返回以下报名材料:

1.长春理工大学2007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明确意见,注明是否定向或委托培养。非考生人事档案单位章无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硕士生报名表中须由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注明是否继续定向或委托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2.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考生),研究生证复印件(应届考生);

3.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硕士课程成绩单;

4.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呈交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材料(学术论文、本科学习成绩单、硕士课程成绩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5.函报时须用特快专递将报名所需材料邮寄至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月20日后考生凭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研究生证原件到长春理工大学南校区研究生教学楼3楼研招办领取准考证。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必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一级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第一名或第二名);

4.将上述报名申请材料、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基本情况等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直接提交给研招办,审查通过者方可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186号

邮政编码:130022

联系电话:0431-5380204(兼传真)

联系 人:王绍彬                                                                       

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主页:http://yjs.cus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 custyzb@sohu.com

五、☆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为国家重点实验室                                   

▲为省、部级重点学科      *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专业目录参考书目见这里

http://yjs.cust.edu.cn/zs/07bsjz.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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