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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本站小编 Free考研考试/2023-04-18

为科学规范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确保实事求是、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工作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客观科学评价学生,周密组织,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组织实施。

(二)学校各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开展招生复试考核工作。

(三)学校各培养单位组成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学校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及复试人数组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价标准和操作程序,小组成员做到现场独立评分。

(五)各培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面试试题的印制分装、成绩的核分登分等安全保密工作,复试过程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和书面记录。

三、复试方式与考核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核方式为“面试”或“面试+笔试”,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和考核方式。各专业复试方式及考核方式具体如下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方式

考核方式

020101

政治经济学

网络远程复试

 

面试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20105

世界经济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20203

财政学

020204

金融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0209

数量经济学

0202Z1

税务学

027000

统计学

030101

法学理论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70104

应用数学

071400

统计学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01

会计学

120202

企业管理

120404

社会保障

125100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125200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030104

刑法学

现场复试

面试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7

经济法学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025100

金融

025200

应用统计

025300

税务

025400

国际商务

025500

保险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055200

新闻与传播

085400

电子信息

120401

行政管理

现场复试

笔试+面试

025700

审计

125300

会计

125500

图书情报

四、复试要求与工作程序

(一)复试基本要求

我校执行的复试基本要求为教育部下达的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部分专业高于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吉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符合教育部下达的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以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到我校并参加复试。

原则上不采取破格复试。经调剂后,如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仍未完成,可在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应届生学生证、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本科阶段《学生成绩单》《2023年吉林财经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调查表》等,确认证书信息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需要求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结构

1.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的专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面试90分,外语综合测试10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外语综合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及以上,为复试合格,方能取得拟录取资格。复试内容结构具体包括:

(1)专业综合面试,满分9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科研潜质,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学科发展前沿情况的了解、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及科学精神等。培养单位须事先命制相应数量的面试试题,作为面试时随机抽取的题目。

(2)外语综合测试,满分10分。复试过程中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为二外听说测试。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进行考查。本项考核成绩按照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记录,不计入复试成绩。对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的专业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面试90分,外语综合测试10分。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外语综合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及以上,为复试合格,方能取得拟录取资格。复试内容结构具体包括:

(1)专业综合面试,满分9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科研潜质,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学科发展前沿情况的了解、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及科学精神等。培养单位须事先命制相应数量的面试试题,作为面试时随机抽取的题目。

(2)外语综合测试,满分10分。复试过程中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为二外听说测试。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进行考查。本项考核成绩按照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记录,不计入复试成绩。对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的专业

复试成绩为200分。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90分,外语综合测试1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外语综合测试)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及以上,为复试合格,方能取得拟录取资格。复试内容结构具体包括: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考查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程度,运用所学知识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90分。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科研潜质,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学科发展前沿情况的了解、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及科学精神等。培养单位须事先命制相应数量的面试试题,作为面试时随机抽取的题目。

(3)外语综合测试,满分10分。复试过程中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为二外听说测试。

(4)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进行考查。本项考核成绩按照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记录,不计入复试成绩。对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审计、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五个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纳入面试一并考核。

(四)再次复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如我校认为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厉查处考试违纪行为

(一)严格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申请加分考生的身份进行重点核验。考核方式既有笔试考试又有面试考试的,在每场次开考前均须进行“两识别”核验。

(二)规范复试过程管理

约束考生诚信应考,学校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中弄虚作假。

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考试全程采用“双机位”。

(三)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考生复试

我校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分批进行。调剂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考生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申请调入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7.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二)调剂流程及要求

1.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拟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在符合专业调剂条件的基础上,考生按总分由高到低获得复试机会,对予已调剂的考生,我校将在24小时内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于12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参加我校复试。如不参加复试,点击拒绝接受复试通知。对到期仍未反馈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如出现因放弃、未接受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情况,学校将优先考虑在调剂系统中之前未发出复试通知但仍保留志愿的考生,并按其分数高低有序增补。

我校调剂志愿的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在锁定时间内,如需要解锁,请填写“自愿解锁申请”,须本人手写签名拍照,并附身份证及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zb@jlufe.edu.cn,学校收到申请后在调剂系统中解锁,考生应立即在系统中确认。

3.复试结束后3日内,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接到该通知后的12小时内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考生务必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学校一律不予解除。

4.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通知、拟录取公示名单及其它相关信息。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规则

(一)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的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外语综合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及权重,计算考生总成绩。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两个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1)×30%。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1)×30%。

(二)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考核方式为面试的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外语综合测试)达到60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及权重,计算考生总成绩。

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1)×30%。

(三)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的专业

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外语综合测试)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且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合格及以上,为复试合格。复试合格考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的笔试、面试成绩加总)及权重,计算考生总成绩。

审计、会计、图书情报三个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2)×30%。

行政管理专业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四)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序。

(五)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考核形式采取网络远程考核或线下答题的形式,具体方式另行通知。单科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九、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复试期间不组织体检。

十、招生咨询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济学院

王老师

13578869818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杨老师

13844892240

税务学院

穆老师

17767827417

金融学院

张老师

17390997921

统计学院

李老师

18043540290

会计学院

苏老师(审计硕士、会计硕士)
曹老师(会计学)

13674312554
15526662525

法学院

王老师

1868645243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18626642000

外国语学院

周老师
王老师

19543117177
15681149692

新闻与传播学院

刘老师

0431-84539567

应用数学学院

赵老师

0431-84539342

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黄老师

13552911784

亚泰工商管理学院

忻老师

18686616287

公共管理学院

葛老师

13500880615

MBA教育中心

韩老师

15044081009

MPA教育中心

吴老师

13596475139

研究生学院

张老师

高老师

0431-84539149

0431-84539140

十一、本办法由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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