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次复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长春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现将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4月1日—4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办公室:长春师范大学教学综合楼1116室
办 公 电 话:0431-86168862
联系人:崔老师、李老师
附件:
1.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全日制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2.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3.长春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考生成绩及拟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