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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复试工作安排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6-04-17

一、参加人员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

   (1)专业综合笔试,测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2)外语听力笔试,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20分。

   2.面试

  (1)外语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5-10分钟,满分为10分。

(2)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20-60分钟,满分为20分。

   3.加试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为二张笔试卷,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第二次复试时间和地点

   1.4月18日(星期一)

   上午8:30-11:00资格审查,地点在综合办公楼929室。

   2.4月19日(星期二)

  (1)上午8:00-11:30外语听力笔试及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

  (2)下午1:00-2:00外语口语测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

  (3)下午2:00-4:30综合能力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地点在各分院。

   3.4月20日(星期三)

  (1)上午8:00-9:00同等学力(跨学科)加试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2)上午9:00-11:30不参加同等学力(跨学科)加试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3)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

四、复试具体要求

   1.参加第二次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交A4纸复印件),同时提供长春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登记表。

  2.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3.考生需携带复试考务费200元、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考务费300元(以上均含体检费)。

 联 系 人:孙凌晨  李爽     办公电话:0431-8616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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