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 笔试
( 1 )专业综合笔试,测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50 分。
( 2 )外语听力笔试,测试时间为 30 分钟,满分为 20 分。
2. 面试
( 1 )外语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 5-10 分钟,满分为 10 分。
( 2 )综合能力(含实践能力)测试,测试时间为 20-60 分钟,满分为 20 分。
3. 加试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为二张笔试卷,满分均为 150 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4 月28 日 (星期 三)
上午 8 : 30 - 11 : 00 资格审查,地点在综合办公楼 916 室。
2.4 月29 日 (星期 四)
( 1 )上午 8 : 00 - 11 : 30 外语听力笔试及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五楼;
( 2 )下午 1 : 00-2 : 00 外语口语测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五楼;
( 3 )下午 2 : 00-4 : 30 综合能力和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地点在各分院。
3.4 月30 日 (星期 五)
( 1 )上午 8 : 00 - 9 : 00 考生体检,地点在校医院(要求空腹);
( 2 )上午 9 : 0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6 : 30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地点在第一教学楼五楼。
四、复试具体要求
1. 参加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需交 A4 纸复印件),同时提供长春师范学院 2010 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登记表。
2. 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3. 考生需携带复试考务费 200 元、同等学历及跨专业考生考务费 300 元(以上均含体检费)。
联 系 人:孙凌晨 办公电话: 0431 - 8616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