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全、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把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原则。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2. 成立若干招生复试小组,负责硕士生综合面试。每个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3月24日开始:一志愿复试(具体各专业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月28日开始:调剂生复试,调剂结束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教育大厦)
四、复试主要内容和要求
我院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内容如下:
1. 自我介绍
介绍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业特长、专业兴趣,不超过3分钟。
2. 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验技能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及专业实验技能。
3. 外语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外语阅读、理解、听说能力。
4. 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科研潜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考核。
五、复试报到时验收材料
1. 准考证、身份证;
2. 往届毕业生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
3. 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审查表》(下载地址:http://yjsb.ciac.jl.cn/ →招生信息栏→下载专区),按要求如实填写,在职考生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 国家英语等级证书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 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7.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照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考生编号”命名,于3月20日前发送邮件至yjsb@ciac.ac.cn,报到时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六、总成绩的确定及录取办法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具体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 复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为面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各复试小组将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名额依次录取。
4.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以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不合格”者;
(3)对录取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
1.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
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