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振伟
副组长:樊菲
工作成员:王然 邱宏硕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
地点:科技云会议室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1、专业素质(数学、物理、数字逻辑)采用科技云远程视频方式
2、外语考试(含口试听力)采用科技云远程视频方式
3、思想政治品德采用政治审查和科技云远程视频方式
四、考生资格审核
1、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最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章)、政审材料电子版信息,打包命名方式“2023+姓名”发送至邮箱:wangr@cho.ac.cn。
2、考生不需准备PPT文档材料,远程视频不予播放。
3、考生也可自愿提交能够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补充材料,如: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创新实践活动材料电子版信息等,供复试小组审核、参考。
4、考生如受疫情影响确实无法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考生应及时沟通。
5、签署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6、调剂复试考生提供调剂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五、复试程序
1.双机位连线候场测试
2.入场考生资格查验
3.考生再次确认诚信承诺内容
4.正式远程视频复试
5.完毕退场,不得逗留卡占后续考生复试端点
6.纪监审工作人员现场巡视
7.网络、系统技术人员全过程支持
8.安全防疫人员实施保障
9.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向考务老师王然报告
10.意外断线复试小组可选择更换试题。
六、复试比例
参加复试的考生数量按照招生数量的120%—150%确定,调剂复试比例不受此限制。
七、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八、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外语口语50分、听力占50分,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素质考试和外语成绩之和。复试最终总成绩为初试总成绩的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的百分制×40%。
九、录取原则
1.按照复试最终成绩高低确定录取次序
2.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复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品德合格
5.身体健康
6.不破格录取
十、公布与争议解决办法
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2、考生如果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站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投诉和监督举报电话:0431-81102116。考务咨询电话:0431-8110212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一、处理与追责
对复试录取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一律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进行追责问责。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看到我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后,请立即予以回复同意复试,对于24小时后仍未予回复的考生我单位将视为放弃复试。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被纳入“待录取”人员,请于24小时内上调剂网确认“待录取”意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长春人造卫星观测站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