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8
一、培养目标
以严格而科学之方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富有正义感、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专业基础扎实、适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型、适应时代发展的法律专门人才。
二、专业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三、适应的工作部门和项目
(1)从事法学研究和其他社会研究工作;(2)各级党政机关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检察、法院从事有关专业实际工作;(3)经济、财政、工商、税务、对外贸易、厂矿、企业等单位从事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4)大、中专学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