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2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诉讼法硕士点是2003年经江西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创建的法学硕士点,2004年正式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国务院学位办和江西省教育厅的关怀和督促下,该硕士点经过近5年艰辛探索和努力建设,在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已初步完成硕士点建设的各项任务,基本达到了国务院学位办和江西省学位办对该硕士点提出的预期要求。而且通过该硕士点建设,极大地促进了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推进了学院的法学研究水平,并在诉讼法硕士点建设和发展中获得了学科建设的成功经验,进而推动了学院学科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
一.硕士点概况
诉讼法硕士点从2004年正式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根据诉讼法的学科特点,下设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三个研究方向,由导师和学生采取双向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004年首届招收4名研究生;2005年招收6名研究生;2006年招收5名研究生;2007年招收3名研究生;2008年招收8名研究生;2009年招收4名研究生;2010年招收5名研究生;2011年招收3名研究生。已毕业的研究生有一部分分配到政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工作,还有一部分研究生分配到高校从事法学教育工作,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
诉讼法硕士点的培养目标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法制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独立从事诉讼法的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其他法律实务工作的专门人才。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实行2-4年弹性管理。前三学期以攻读学位课和专业课为主,后三学期主要安排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调查研究以及毕业论文写作等。课程学分为学位课、必修课和选修课。其中,专业学位课、必修课包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理学、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行政法专题、刑法、外文文献选读等8门课程;选修课分为方向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其中专业选修课包括:《仲裁法学》、《民法专题》、《经济法专题》、《国际私法专题》、《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等。总学分为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14学分,必修课学分13学分,选修课为8学分)。研究生应参加由法学院安排的教学实习,应当在学习期间完成4个科研分,并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论文写作和参加与本学科有关的课题调研及其他学术活动。
二.硕士点学术队伍建设情况
诉讼法硕士点紧紧围绕“做大、做强、做优”的建设目标,十分重视学术梯队的配备和培养,导师组现有教授3人,副教授3人;博士4人,在读博士1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人。形成了一支年富力强的学术队伍,为诉讼法硕士点的人才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学科带头人马德才教授: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诉讼法导师组组长。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师从于著名国际法学家黄进教授,获法学博士学位。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司法部200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评审专家、《武大国际法评论》学术顾问、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从事国际法学、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研究。已出版专著二部(合著一部),主编、副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等教材8部;主持完成省厅级课题8项;在《法学评论》、《中国法学》(英文版)、《武汉大学学报》(哲社版)、《现代法学》、《法令月刊》(台湾地区)、《国际贸易问题》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其中6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4篇论文获省级以上优秀论文三等奖,1篇论文和1项课题获江西财经大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课题被评为优秀课题。经过长期学术研究的积淀,在引渡、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等研究领域已形成自己的特色,其专著《国际私法中的公共秩序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在国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具有专业优势。
学科带头人龚汝富教授:1988、1994、2005年先后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政教系、北京大学历史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分别获得教育学士、史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1998年以来,先后担任江西财经大学学报副总编兼编辑部主任、江西财经大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兼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首批省情教育专家、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骨干。主要从事江西地方经济、法律文献的收集、整理与研究工作,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经济史研究》、《清史研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其中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复印。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明清讼师秘本研究》(02CFX003),主持在研司法部课题《法律文书价值研究——明清以来江西地方法律文献的收集、整理与研究》(06SFB2015)、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古代讼学研究》(07BFX014)。出版专著二部:《清代江西财经讼案研究》(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明清讼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8)。获得省部级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三次。
易虹教授:先后在华东政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学习,获硕士学位。1985年至1991年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国家检察官学院井冈山分院客座教授,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讲《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本科生课程,以及《民事诉讼法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等研究生、法律硕士(JM)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法与行政法。主编、副主编教材多部;主持完成省厅级课题10余项;在《江西社会科学》、《江西财经大学学报》、《求索》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李忠民副教授: 1994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此后一直在江西财经大学担任法律课程的教学;1996年受江财经大学委派参与组建江西省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后在该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担任多家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2002年于武汉大学获得诉讼法学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赴澳大利亚南澳大学学习1年;2005年起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刑事诉讼法专业博士学位。主讲《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等本科生课程,以及《刑事诉讼法》、《法学专业英语》等研究生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主持完成省厅级课题多项;在《学海》、《江西财经大学学报》、《南昌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王吉文副教授:1995、2002、2008年先后毕业于江西省赣南师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已出版专著二部,参编教材多部;参加省厅级课题多项;在《江西社会科学》、《江西财经大学学报》、《安徽大学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谢小剑副教授:毕业于四川大学诉讼法专业,获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曾在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07年到江西财经大学工作以来,主要从事诉讼法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在法律出版社出版《公诉权制约制度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边缘化刑事程序研究》二本个人专著;主持两个省级课题,分别是2008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诉裁量权滥用及其制约”(FX0808),以及主持2008年度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法律监督理论下检察权的配置”(08FX06);先后在《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环球法律评论》发表论文四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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