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关于招收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研究生的通知
为加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精神,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15名。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设专业均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招生范围和具体计划是内蒙古(2名)、湖北(1名)、湖南(1名)、广西(2名)、贵州(1名)、云南(1名)、西藏(1名)、甘肃(1名)、青海(1名)、新疆(2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等生源(2名)。
二、招生政策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部署。各相关省(区、市,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单位)的统筹与协调工作。各招生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三、报考资格确认与报考条件
(一)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招生报名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五、招生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
2.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3.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复试
1.实行“单独划线”的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
2.复试工作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复试时间约在2014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在一志愿报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根据情况从其他招生单位选择调剂报考本计划的合格考生参加复试。
六、招生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数,分省分专业择优录取。
3.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须在拟录取后,并先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4.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七、学制及收费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按各招生专业要求执行。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行通知)。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2.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和奖助办法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单独划线、定向招生”等特殊政策,这类定向考生可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
八、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户口,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在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3.其他有关报名、考试、录取等事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硕士考生报名后(考生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后)须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一份《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部(邮编33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