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各学院初试、复试考核,拟录取以下考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寄发,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3.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向研究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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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经各学院初试、复试考核,拟录取以下考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2.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中下旬寄发,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3.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向研究生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