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博士、硕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省招办的具体安排,我校 2010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生的学科、专业
1 、招生的学科、专业必须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专业领域设置。
2 、对不同学科门类下相同的学科专业,同一院(系、所)只能在一个学科门类下设置招生专业。
二 、关于考试科目设置
1 、博士研究生初试共四门考试科目: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硕士研究生初试共四门考试科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中的学科专业):政治理论(统考)、外国语(统考)、业务课一 ( 部分学科专业统考 ) 、业务课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四门考试科目:政治理论(统考)、外国语(统考)、业务课一(自行设置)、业务课二(自行设置)。
2 、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设置要按照“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在保持往年考试科目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审慎地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设置,相近学科专业的考试科目应尽量予以归并。
3 、关于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统考科目的设置按照 2009 年文件执行。
三、关于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必须是经我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并且具有招收研究生资格人员。指导教师的姓名、职称应准确填写。一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在两个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
四、关于招生人数
各专业审慎确定 2010 年的招生规模,可参照今年实际招生人数,亦可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确定本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实际招生人数。
五、关于研究生入学复试、加试科目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请各学科点将本专业的专业课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列出。
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由于专业课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并且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因此,请各学科点将本专业的复试科目、两门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列出。
六、关于参考书目
所有考试科目(包括初试、复试)都需列出参考书目,参考书目要尽量选用近年来出版,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教材或参考书,以便考生查找。
参考书目的编辑格式为:参考书名,第 X 版,编著者姓名,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如编著者多人,一般只罗列第一作者。
七、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各招生单位在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宣传中不得拒绝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但各学科点可以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具体的学业要求。
八、其他
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设置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为准,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学院。
请各学科点认真做好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写工作,编写后须由学科点负责人审查并签名。请各学院于7月3日 前将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一送交研究生处。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0年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领域.doc
附件二: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