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生招生考试
复 试 工 作 办 法
为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选拔出优秀人才,保证硕士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硕士生招生考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考分符合国家教育部所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经我校同意调剂的考生。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经我校同意破格的考生。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组织
1、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的有效性,学校特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黄路生
副组长:贺浩华、黄维柳
成 员:学校纪委部门1人及各相关学院(所)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
2、各院(所)也要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点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一般5-7人),成员由学科点带头人、硕士生导师、学术骨干组成。请各院(所)在复试前将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学科点复试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备案。
各院(所)须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强化复试教师的责任;各学科点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与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三、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1、专业课测试。专业课测试一律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命制及考试由各学科点所在院(所)组织进行,考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专业课测试科目详见2008年招生简章)。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试卷统分完后送交研究生处留存备查。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30分。原则上由各院(所)自行组织测试;不能自行组织测试的院(所),也可以请外语系教师予以协助。各院(所)组织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必须按照统一的测试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详见《江西农业大学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要求》)。
3、综合情况面试。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70分。综合情况面试是为了更好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及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具体要求为:
(1)综合情况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同一学科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3)各复试工作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如实填写我校《硕士生复试情况表》,记录要求完整、详实,经得起查询;
(4)复试工作小组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具体评分细则;
(5)综合情况面试中经学科点复试工作小组确定为“拟不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复试工作小组写出不录取的理由,经所在院(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审定。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试题由相关院(所)命制,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测试科目重复。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一律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部分学科专业若在复试中需增加实践考核,考核内容和方式由各学科点自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实践考核成绩包括在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中。
6、体检工作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四、复试具体程序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需出具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处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需领取复试相关材料。
2、院(所)审查、复试。考生带相关材料到各专业所在院(所)参加复试。各院(所)在复试前需再次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审查、核实考生相关证件材料。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3、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复试完后,由各学科点根据考生初、复试情况,讨论确定是否录取。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至迟需在复试后第二天报送研究生处。经学校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处网站上公布,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五、评分标准及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各相关院(所)应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复试期间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满分为100分,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7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30分。复试成绩不到12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5、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2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已确认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需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办理调档手续,将本人报考材料(报名信息表、初试试卷等)于两个星期内寄至我校研招办。
六、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将根据调剂情况安排多次复试,请各院(所)随时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复试相关通知。
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4月16日 |
4月17日 |
4月18日 |
上 午 |
到学校研究生处报到、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相关材料 |
在校医院体检(早上7:00做肝功能化验,要求空腹) |
综合情况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各院、所安排) |
下 午 |
到各专业所在院(所)报到,了解各专业复试安排情况;到校医院卫生科交体检费 |
专业课测试(各院、所安排) |
各院(所)向研究生处报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
晚 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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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加试考试(晚上6:00开始,研究生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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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1、部分调剂考生可享受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待遇:调剂到涉农学科专业的部分考生可免交学费,调剂到非农学科专业的部分考生学费每生每年1500元;其余调剂考生学费每生每年4000元。各学科点应根据调剂考生的初、复试总成绩排序确定享受我校第一志愿上线生待遇名单。
2、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复试工作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纪委相关人员实施全程监督。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