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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2014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井冈山大学 /2014-04-12

 

根据《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要求,特制定我校2014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量化。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6.加强诚信评判。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

7.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照130%。

二、组织管理

1.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成立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具体实施专业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和综合面试等考核。

3.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专业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和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5.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三、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一)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命题范围: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笔试时间3小时,卷面分值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社会政策、社会心理学两门课程,笔试时间分别为2小时,卷面分值分别为100分。

(二)外语听说测试

1.听力测试:在语音室测试听力,时间20分钟,卷面分值25分。

2.口语测试:以对话的形式测试口语,时间10分钟,分值25分。

(三)综合面试

1.面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品质。

(2)考核考生对社会工作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社会工作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能力和专业兴趣。

(4)社会工作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

(7)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面试方式

(1)每名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综合面试分值150分。

(3)当场打分,签字确认,工作人员汇总算出平均分。

(4)现场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并妥存备查。

(5)复试考官不少于5人,记录员1人。

(四)体检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要求体检。

2.组织考生到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三甲医院)体检,费用由学生支付。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即: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18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0%。即: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每门科目60分为合格线,有一门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督查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1.4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17:00资格审核(办公楼127)。

2.4月10日(星期四)8:00—12:00,听力、口语测试(10栋MSW教育中心);14:30—17:30,专业笔试(10栋MSW教育中心)。

3.4月11日(星期五)8:00—17:00,综合面试(10栋MSW教育中心)。

4.4月12日(星期六)8:00—12:00,体检,地点:校医务室;下午14:00—18:10,同等学力加试(10栋MSW教育中心)。

七、复试相关材料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和以上各证的复印件一份。

2.请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3.请提供《井冈山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考生单位填写)。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5.请携带照片(一寸、近期、免冠、彩色)3张。

八、其他事项

1.凡证件不完备者不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不允许参加复试。

2.复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研究生处咨询电话:0796-8110976(喻老师),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咨询电话:15270470968(仰老师)。

 

201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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