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2
一.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积极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事业服务。
2.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了解本学科现代理论和应用的发展水平,熟悉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旅游领域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实际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广阔的相关知识背景,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学风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4.身心健康状况良好。
二.研究方向
1.旅游经济与管理
2.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
3.生态旅游与环境保护
4.旅游文化与旅游产业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者,经批准可提前半年至一年毕业;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经批准可延迟半年至一年毕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学习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原则上不超过4年。申请提前或延长学习时间的硕士研究生,需提前半年办理申请手续,经指导教师、专业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部审核符合条件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