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赣教计字[2001] 190号和教学司[2009] 2号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研究生收费办法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推荐免试的研究生减免全部培养费;
(二)定向、委托培养、自筹及破格录取的研究生收取全部培养费;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非定向研究生:
① 按报考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减免全部培养费。
② 校内相同专业理学调剂到工学录取的学术型研究生减免75%培养费。
(四)调剂录取的非定向研究生:
① 调剂录取的学术型研究生,减免50%培养费。
② 调剂录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减免全部培养费。
二、研究生一律住校,住宿费为1000元/人•年。
三、研究生培养费为8000元/人•年。
四、附录: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① 被录取的研究生享受同等的业务费标准;
② 被录取的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同等的奖、助学金。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