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2010级研究生收费办法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赣教计字 [2001] 190 号和教学司 [2009] 2 号文件精神,我校 2010 年研究生收费办 法如下:
一、研究生一律住校,住宿费为 1000 元 / 人 • 年。
二、研究生培养费为 8000 元 / 人 • 年。
三、推荐免试的研究生减免全部培养费。
四、定向、委托培养及破格录取的研究生收取全部培养费。
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研究生:
① 在报考专业(领域)录取的研究生:总成绩(初试成绩× 60%+ 复试总成绩× 40% ,下同)在本专业(领域)前 5 名者减免全部培养费,总成绩第 5 名之后者减免 75% 培养费。
② 校内相同专业理学调剂到工学录取的学术型研究生减免 75% 培养费。
六、调剂录取的研究生:
每个专业(领域)调剂录取的研究生,前 4 名确认者减免 50% 培养费,第 4 名之后确认者减免 25% 培养费。
七、附录:
根据《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和《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① 被录取的研究生享受同等的业务费标准;
②除定向、委培的研究生外,被录取的研究生享受同等的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