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修读本系文学硕士课程中三个获得持续进修基金资助的科目,可就多于一个可获发还款项课程申领发还款项。申请人完成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后,可获发还有关课程费用的80%或上限10,000港元(以数额小者为准)。申请人如欲申领是项学费资助,必须在修读科目之前向持续进修基金提出申请,在完成学位可获得资助的款项。
合资格申请人:
- 为持有居留权或可自由入境及在香港居留的香港居民。持内地单程证者亦可申请。申请时必须随申请表附上单程证及香港身分证的副本。
- 在课程开始之前,已经入学并支付可获发还款项课程之学费。
- 在申请及要求获发还款项时,年龄在18至65之间。
如欲了解详情,请浏览网页: http://www.wfsfaa.gov.hk/cef/eligibility.htm
资助科目:
- 文化遗产保护 (ANTH5735) (CEF 26Z06004-3)。2014/15学年不会讲授本科目。
- 旅游与文化 (ANTH5370) (CEF 26Z06005-1)。2014/15学年第二学期将会讲授本科目。
- 中国的文化遗产 (ANTH5760) (CEF 26Z06006-A):2014/15学年不会讲授本科目。
(持续进修基金网址:http://www.wfsfaa.gov.hk/cef/list.htm .见旅游范畴)
2015/16年度每科的学费 (修课式文学硕士 (MA) 课程):
全日制新生:港币 $11,875;
2014/15入学的兼读制二年级学生:港币 $11,250
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在课程开始之前已经入学并支付获资助课程之学费。
- 填妥申请表格。(在持续进修基金网页下载申请表)
申请指引 (请参考续进修基金网页)
填写表格乙部所需数据:
院校编号 Institution Code |
院校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英文) |
课程名称(中文) |
002 |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26Z06004-3 |
PRESERVING CULTURAL HERITAGE |
文化遗产保护 |
002 |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26Z06005-1 |
TOURISM AND CULTURE |
旅游与文化 |
002 |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26Z06006-A |
CHINA'S CULTURAL HERITAGE |
中国的文化遗产 |
- 前往人类学系办公室 (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人文馆407室) ,取得学系盖章证明以确认课程。
- 在开课前将申请表连同香港智能身份证副本及单程证副本 (如适用) 邮寄或亲临持续进修基金办事处(地址:新界葵涌兴芳路166-174号葵兴政府合署9楼916室)或放入设于长沙湾政府合署12楼的收集箱内。
- 合资格申请人将于完成整个课程后获发还资助款项。欲了解详情,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址:http://www.wfsfaa.gov.hk/cef/apply.htm
注意事项:
*劳工及福利局就持续进修基金(基金)发还款项的申领资格,已作出下列重要的更改:
- 基金申领人必须成功修毕整个课程才符合申领资格。如基金申领人只修毕课程内一个或部份单元,而该个或部份单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基金“可获发还款项课程”,则基金申领人并不符合申领资格。
- 基金申领人必须在所有获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批核的课程评核方法(包括任何已获批核计算整体成绩比重的考试及功课要求)中取得整体分数的百分之五十或课程所规定的较高评核要求的百分比率(以较高者为准)才符合申领资格。
- 基金申领人必须已出席不少于课程总上课时数的百分之七十或课程所规定的较高出席要求(以较高者为准)才符合申领资格。
申请发还款项
成功申请人将获发学费资助申领表 (RCF)。申请人需在成功完成整个课程后,及申请资助批出日期的两年之内,递交是项表格。
申领人应:
- 填妥学费资助申领表;
- 携同(i)成绩单及(ii)学费收据,前往人类学系办公室 (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人文馆407室)取得学系盖章;
- 申请“成功修毕课程的证明”;
- 向持续进修基金办公室递交经核实的学费资助申领表及其他证明文件之副本 (包括学费收据,成功修毕课程的证明文件副本,载有你的姓名、帐户号码及银行名称 / 银行编号的银行存折首页 / 月结单的副本)。
欲了解详情,请浏览持续进修基金网址:
http://www.wfsfaa.gov.hk/cef/clai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