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009 年软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1 、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 2009 年计划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300 名,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 | 研究方向 | 培养单位 | 招生人数 |
软件 工程 | 微电子方向 | 计算机学院 | 100 |
软件技术方向 | 计算机学院 | 140 | |
航天系统应用软件方向 | 航天与材料工程学院 | 20 | |
信息融合方向 | 理学院 | 20 | |
电子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方向 |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 |
2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思想政治基础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 2 )为教育部认可的理工类专业本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 3 )获得(应届生 2009 年 7 月毕业时能够获得)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3 、招生方式
2009 年我校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 1 )自主考试招生: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由我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软件工程硕士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及代码 | 备注 |
微电子方向 | ①英语( 101 ) ②高等数学( 201 ) ③ A. 微机原理( 301 ) B. 电子技术( 302 ) 注: A 、 B 任选其一。 | 考试大纲 及 参考书目 见附件 2 |
软件技术方向 | ①英语( 101 ) ②高等数学( 201 ) ③ C 语言与数据结构( 303 ) | |
航天系统应用软件方向 | ||
信息融合方向 | ||
电子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方向 |
我校于
( 2 )自主调剂招生:符合报考条件、参加了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且外语语种为英语的理工科考生,可报名申请调剂至我校。考生原报考单位不限,优先考虑本科为计算机技术、电子工程、信息工程、微电子等信息类专业及自动控制或数学、物理专业的考生。调剂录取分数线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届时请注意查看国防科技大学主页相关内容。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以上两种招生方式,任选其一报考我校软件工程硕士。
4 、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截至日(
( 1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9 年软件工程硕士报名登记表》(附件 1 )一份,表中内容务必准确填写,提供虚假信息者,责任自负。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另需提交同底电子照片(光盘邮寄或发电子邮件);
(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3 )往届生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 4 )申请调剂的考生,需提交 200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准考证和原报考单位盖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
( 5 )报名费 200 元。
5 、复试
复试安排在 2009 年 5 月下旬,即自主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参加考试和申请调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否则不予录取。具体安排由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 。
6 、录取及开学
我们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 月底之前寄发录取通知书。开学时间按学校统一规定,预计为 2009 年 9 月初,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
二、培养目标及培养方式
1 、培养目标
软件工程领域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软件工程技术人才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培养学生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软件体系结构、软件开发方法、软件项目管理、软件工程实践或微电子技术等本领域的支撑技术;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软件工程实践能力,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具备运用先进的工程化技术和工具从事软件设计、开发的能力,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2 、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二年半至三年。其中,第一年按培养方案要求在国防科技大学选修课程,第二年进入课题研究。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学位办 [2002]9 号)的规定:“攻读软件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按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发给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三、收费标准
培养费 3.6 万元,包括课程学习费、课题研究指导费、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费。培养经费分两次交清,
住宿费按湖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和实际住宿时间收取。
四、研招处联系方法
地址: 湖南长沙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 编: 410073
电话及传真: 0731-4572515 联系人: 郝锋 王云
网址: http://yjszs.nudt.edu.cn E-mail : gfkdyzc@163.com
其他咨询方式:
1 、计算机学院学员六队
2 、计算机学院训练部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