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1、军队院校和地方重点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国防生报考时须注明国防生身份;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本科同等学力的军队在职干部。
地方在职人员或地方大学本科同等学力应届生不能报考。
同等学力者(仅限于军队在职干部)须到我校进行资格认定且只能在我校报名点报考,未经我校资格认定以及在外地报名点报名者报考无效,具体要求见《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0月 1日-31日;
2、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14日。
具体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考试地点
1、推荐免试生可在报名前先与我校研招处联系,经我校研招处初步同意后,并经学生所在学校推荐,于10月25日前来我校面试。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同参加全国统考要求相同。
2、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网报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该报名点即为考试地点。
3、网上报名网站:9月底以后查看我校校园网获取网上报名网址(或届时以教育部公布的网站为准)。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基础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意愿。
2、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有:
(1)身高:男不低于1.62米,女不低于1.60米;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每一眼在0.8以上;
(3)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肝功能正常。
3、地方应届生(仅限于重点院校)可报考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录取后须参军,毕业时在全军统一分配,地方院校应届女生录取数量不超过地方应届考生录取总数的10%.
4、军人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1)部队在职干部由所在部队师、旅(含)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批准,且只能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并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中注明报考的学科专业名称;
(2)军校应届本科生由所在学校政治机关干部部门批准,可以报考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等类型的研究生,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包括:同意报考考生直接读研(不参加本校的毕业分配)还是保留入学资格(先参加本校的毕业分配);
上述材料在复试时审查。
5、地方院校国防定向生须由所在“选培办”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包括:同意考生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何种类别(计划内、计划外或两者皆可)的研究生还是保留入学资格。上述材料在复试时审查。
6、报考计划内非定向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考生年龄不限。报考计划内研究生的考生毕业时必须服从分配。
五、注意事项
1、取消单独考试。
2、简章中的考试科目:(1)政治理论(101)、(2)英语(201)、(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和数学四(304)均采用全国统考试卷,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和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3、高等教育学(040106)、应用心理学(040203)、中国近现代史(060107)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101)、英语(201)、专业基础综合(详见招生简章),均采用全国统考试卷。政治、英语考试科目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
4、我校军事学学科门类下的各学科专业,即军事通信学(110503)、军事运筹学(110502)、军事装备学(110803)、密码学(110505)、军事情报学(110504)、军队政治工作学(1107)、作战指挥学(110501)、兵种战术学(110402)、军事教育训练学(110506),只招收军人考生。
5、考生可以根据招生简章中“备注”栏中的要求选考其他学科的考试科目(如初试科目选考其他学科的,复试科目也要选择相应学科的)。
6、简章中“计划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和往年保留入学资格2007年返校生在内。
7、招生工作、考试科目参考书等相关事宜由考生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也可向我校研招处咨询。
六、研招处联系方式及地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邮编:410073
联系人:彭再求 梁勇
咨询电话及传真:0731-4572515
E-mail:yzc@nudt.edu.cn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一、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者(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
2、以全国自学考试或在高校进修形式,完成8科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学习。
3、英语水平要求:非英语专业达到大学四级水平;英语专业达到专业四级水平。
4、成人高校应届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程序
1、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同等学力者可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完成8科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学习的证明、英语水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处进行资格认定。
2、经认定具备同等学力者可在我校报名点报名(外地报名点报考无效)。
三、其它
初试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往年保留入学资格申请2007年返校读研的相关规定
被我校2005年或2006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返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所在部队师、旅(含)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读研的证明或介绍信;
2、由我校开具的证明其保留入学资格的《保留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3、本人的详细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请返校读研人员须于2007年3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寄至我处,逾期不再办理。
保留入学资格人员入学后,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