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简介
南华大学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具有59年办学历史的综合大学。学校由原隶属中国核工业部的中南工学院、核工业第六研究所与原隶属湖南省的衡阳医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衡阳市市区,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的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基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基地,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中国大陆本科一批招生院校。
学校形成了以工学、医学为主,经济学、艺术学、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哲学等9 大学科协调发展学科体系。学校设有直属学院26个,4所直属型附属医院,11所协作型附属医院,20个研究生协作培养单位。学校设有77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种硕士专业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49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资格。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招生。现有在校学生近38000名,其中全日制本科生330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4500余名,国际学生240余名。
学校拥有国防重点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卓越计划专业、国防紧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示范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践教学基地等25个国家级本科教学教育平台;有20个部省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14个部省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实验室,23个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验室,10个省级示范实践教学中心,有29个省级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卓越计划校企合作基地、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省级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300余个稳定的综合性实习基地,24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
学校成立了由省部政府机构、核工业四大央企、大型科研院所、大型三甲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等组成的董事会;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英国布里斯托大学、西苏格兰大学、南威尔士大学、美国中田纳西州州立大学、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等国内外100多所国际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师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学校不断提升教育援外和技术援外水平,多批次派遣医疗骨干到津巴布韦等非洲国家开展援助工作。
学校设有国防科学技术学院;设有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工程研究实验中心、医学研究实验中心、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等20多个科研机构,30多个学科实验室(中心);有全国首批“国家核应急宣传和培训基地”、“国家核应急医学救援队”;有10个国家国防支撑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联合获批国家代谢性疾病研究中心和血管植入物国家地方工程实验室;有3个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有2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国防与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7个省社科研究基地、产学研基地。学校先后承担了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科技部重大专项、国防基础研究计划、核能开发专项等科研项目2000余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2项,省部级科技奖励300多项。
学校现有教师2969人,其中专任教师1771人,直属型附属医院临床教师1198人,教授(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主任医师等)458人,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等)1158人;有14个国家国防科技创新团队、部省级创新团队、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省级教学团队;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0余名,有省部级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中青年专家220余名;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10名。
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263万册,数字资源21T,电子图书6.2T,中外文期刊2400余种。现有中外文数据库20多个,拥有湖南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及核科技数字图书馆两个资源共享平台,另有电子图书85万册,八万余部学术专辑的超星学术视频。网络资源丰富,有线、无线网络覆盖校园。学校主办《中国动脉硬化杂志》、《中南医学科学杂志》、《南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学术期刊。
学校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青年就业创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军工文化教育基地;是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国防教育基地、湖南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军训工作先进单位。
59年来,学校为国家及地方输送了23万余名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培养了一批以中国科学院院士、省部级领导、企事业单位技术和管理骨干等为代表的学界巨子、政界精英、行业领军人物;毕业生广泛分布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和军队、国防工业、核工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装备制造、金融管理等行业,成为所在单位技术、管理骨干,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为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为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授予学校中国核工业培养和输送人才突出贡献奖。
南华师生秉承“传道、树人、惠民、强国”的办学宗旨;谨记“明德、博学、求是、致远”的校训;弘扬“勤勉务实、甘于奉献、刚健自强、敢为人先”的南华精神,按照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 “一基三实、一路三建”的发展思路,正在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南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400余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五)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请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网站公布的有关规定操作,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者正在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正确的专业型和学术型专业代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00,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代码100200),以免报错专业。
四、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8名,所有专业都面向该计划招生。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五、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南华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地点为南华大学,具体学费暂参照全日制专业学费标准,如湖南省物价局出台最新文件,则按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要求执行,但不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缴费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
1.2017年9月24日—27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今年绝对没有补报名,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了)。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否则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网报无法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要再次登录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相,选择湖南省考点的考生必须在正式网报期间(10月10日-31日)在网上缴纳报考费,错过缴纳期,将不予现场确认和补报。请考生及时关注你所选择考点的公告以了解确认时间和地点,选择南华大学作为考点的考生于11月初到南华大学MBA中心一楼现场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确认时间地点等事项见后期公告。
报考人员(不含推免生)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照相和确认报考信息(非湖南省内考点现场可能还需进行缴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报考点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所有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出具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获得方法请访问学信网主页http:www.chsi.com.cn)。
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打印准考证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请保留至2018年9月。
八、初试及复试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具体考试科目与范围参见专业目录及考试大纲,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复试一般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九、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及奖助政策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和南华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
十二、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统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具体见研招网通知。
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按公布的考试大纲执行.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5.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四、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55
通讯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21001)
电话:0734-8282310
传真:0734-8282694
网站:http://usc.edu.cn/yjs/
E-mail: nhdxyzb@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
热忱欢迎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 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南华大学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19个) |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5个) (不含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 |
0202 应用经济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703 化学 0710 生物学 0802 机械工程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4 土木工程 0819 矿业工程 0827 核科学与技术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5 软件工程 0837 安全工程与工程 10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7 药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2 工商管理 1204 公共管理 |
010105 伦理学 |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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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4 应用数学 070201 理论物理 10740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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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领域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及名称(9个) |
工程领域代码及名称(11个) |
0251 金融 0351 法律 0852 工程 1051 临床医学 1053 公共卫生 1054 护理 1251 工商管理 1253 会计 1351 艺术 |
085201 机械工程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085218 矿业工程 085224 安全工程 085226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085229 环境工程 085235 制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