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工作接近尾声,请各位拟录取考生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即政审表)以及人事档案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便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工作。
一、政审。拟录取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于5月25日之前寄送至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二、调档。拟录取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打印《调档函》。考生下载该函后直接交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于5月25日之前,将人事档案直接寄送至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不能调档的拟录取考生,请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可不调档,于5月25日前来完成定向培养相关手续。
应届硕士毕业生暂不需调档,可由所在院系党党委(总支)开具《高校应届生暂缓调档证明》(可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毕业后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档案移交。
三、如考生的政审材料、人事档案(或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不能如期寄送到我校,将不予录取。
档案邮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6000
联系电话:0743-8565122
联系人: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