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2023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工程学门类下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1200名(含专项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选拔方式、基础学制与学习方式
选拔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直接攻博生与硕博连读生的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至少满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学制为4年;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及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符合各学院规定的其它学术性条件和要求,具体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2、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本校及外校已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申请程序和考核办法参见《湖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简章》。
3、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本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已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
4、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或者是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的考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报考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及相应报考方式的具体条件外,还需具有扎实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
如未获硕士学位,则需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且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主持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与管理骨干参与重要科研项目,并取得突出成果。
6、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报名条件
高校在编在岗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骨干教师,至报名截止日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申请
报名采取在线方式进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缴费,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阅读报名公告,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并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流程和要求请查阅报名公告。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3月10日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须按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交下列材料:
(1)硕士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身份证;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
(2)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7)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专家推荐信。
(9)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和报考学院的申请条件要求,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如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提交报名电子材料是网上报名的重要环节,建议以PDF或JPG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
(4)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
(5)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纸质版《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公章)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至研招办。
(7)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寄送至研招办。
五、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并给出成绩,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对材料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查。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与评价
1、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考核制考生通过申请材料审核后,参加学科综合考核。考核时间:2023年4月。
(2)考生在学科综合考核前将网上报名提交过的电子版材料打印装订后,按时提交至学院。学院根据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科综合考核。
(3)学科综合考核原则上实行差额考核,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考核方式为面试或者笔试与面试结合,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各学院博士生招生选拔办法为准。
(4)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各考核小组对进入考核阶段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全面考核。
(5)学科综合考核的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考核三方面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综合考核: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硕博连读
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我校学科综合考核合格后进入拟录取环节。
七、录取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学科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结合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根据就业方式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报考前已工作的在职考生,在录取名单公示前应提供从原单位离职的证明材料。毕业时自主择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派遣手续。
八、体检
考生须参加由学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
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文件《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全日制学术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4000元/生﹒年。
奖助:学校设立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生助学金,设置助教岗位、助研岗位。博士生若学业表现突出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博士生学校奖学金。
十、违规处理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他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情况,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学院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院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情况。考生对学院博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出,学院应当受理并已予以答复;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提出复查。
十二、其他事项
1、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公告、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2、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包括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学生的情况。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4、“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5、入学报到: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32
联系部门: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研究生院楼D栋412室(邮编: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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