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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在现场确认时进行,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现场确认并摄像后,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2 )带回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栏和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 、我校允许考生在本人所在地报名点异地报名和参加联考,但考生须在现场报名后一周内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寄研究生院招生办初审,否则责任由考生自负。审查不合格的将在 9 月通知考生,审查合格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2 、考生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一”信息栏中填上报考学院代码。
3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时进行,届时请考生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届时请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
录取和学费标准
我校将根据招生名额、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工程硕士(软件工程硕士除外)、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费为全程 24050 元,软件工程硕士学费为全程 34004 元,教育硕士学费为全程 15650 元,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会计硕士学费为全程 30008 元。
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 2 ~ 4 年。
对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制发的学位证书。
报名条件、学习方式、自命题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等具体事宜详见《湖南大学 2009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相关文件”的“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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