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规模
300 人左右(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接受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别欢迎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数学、物理学、历史学等学科专业的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 2009 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三、优惠政策
1 .所在高校设有研究生院,且所在专业属全国重点学科,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5 %,学校择优选择 50 人全免其学费并提供 5000 元 / 年奖学金;
2 .经过报考学院的同意,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推免生可以跨学科申请推免。
四、申请者收到复试通知后须提供的材料
1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 .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 可在复试时提交 ) ;
3 .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五、申请办法
1 .申请人请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http://gra.hnu.cn )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打印《湖南大学 2009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请点击“相关文件”下载打印,统一用 A4 纸),填好后请于
2 .经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后,由各学院于
3 .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
4 .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6 .联系地址和电话:
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 410082 )
咨询电话: 0731-8822856
传真电话: 0731-8822863
湖 南 大 学
2009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供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使用)
姓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照 片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 ||||||||||
性别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及邮政编码 | |||||||||||||
联 系 电 话 | 传真 | ||||||||||||
所在学校、院系 | 入学时间 | ||||||||||||
所 学 专 业 | 毕业时间 | ||||||||||||
申请项目 | 申 请 学 院 | ||||||||||||
申 请 学 科 专 业 | |||||||||||||
最感兴趣的研究方向 | |||||||||||||
何时获得 何种奖励 | 时 间 | 获 奖 名 称 | 排 名 | ||||||||||
参加科研工作(课外科技活动)情况和论文发表情况: | |||||||||||||
个人陈述 (介绍你的学术背景、曾参与过的科研工作、科研学术兴趣、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其它特长以及你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一切内容(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均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申请人为我校普教本科 2008 届毕业生,该生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为 人, 该申请人三学年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为第 名; CET4 分 , CET6 分。 所在学校教务处负责人签字: 学校教务处公章: 年 月 日 | |||||||||||||
申请人所在学校、院系的推荐意见: 学校或院系负责人签字: 学校或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