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考证下载
考生于2018年4月14日-2018年4月20日请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A)”自行打印,必须使用A4纸打印。
二、考试时间
2018年 4月21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考场安排
湖南大学考点考楼设在研究生院楼D区二楼。
湖南大学考点的考生准考证上已注明考生参加考试的考场号、考场详细地址和座位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监考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教学大楼和教室。
(二)距离考场较远的考生尽量提前出发,以防因堵车耽误考试。
(三)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考生切勿忘记随身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考试中要使用身份核验系统对全部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核验。
(四)遵守考场规则
1.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
2.考生作答工具统一配备,不得自带。在每科考完后考生不能将作答工具带出考场(收齐放在桌上),否则以违纪处理。
考生不得携带书包、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手机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的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须放到教室前门外的小件物品放置,不能放在自己的座位旁或抽屉里,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3.所有考场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挂钟、手机信号屏蔽仪和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的监控录像将派专人检查,作为考试处罚的依据。
4.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5.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在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五、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安排由报考学院负责,请考生联系报考学院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的老师。
六、体检:2018年博士生体检安排在南校区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为4月23日上午。具体如下:
1.体检缴费及领取体检表
地点:校医院财务室。体检费100元/ 人。
要求准备1寸近照,体检表填写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等。
2.体检时间安排:
抽血时间:早上7:30—10:30(要求空腹,可以喝适量清水)
体检时间: 上午8:00—11:30
3.体检地点
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西约200米)请考生根据体检安排时间,及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直接反馈研究生院,不需个人查询。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七、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0731-88090301
湖南大学纪委监察处:0731-88821680
湖南大学研招办:0731-88822856、88822863(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