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招生办或学校纪检监察处反映。研招办联系电话0731-88822856,邮箱 yzb@hnu.edu.cn (邮件标题请写明:研究生招生);学校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说明:
1、按招生简章的规定,以普通招考和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且考生来源为非应届生的,须在5月1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按此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的考生不在本录取名单之列。考虑到考生的各种情况,研招办将接收档案时间推迟至5月19日,请这部分考生务必在5月19日下午17:00之前将档案寄或送至研招办,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2、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公示的成绩中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托福、雅思成绩均已换算为百分制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