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中心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中心博士生招生复试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3日上午8:30-10:30
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四楼407会议室
二、复试工作细则
1.资格审查
(1). 时间:2014年4月13日上午8:30-9:00
(2). 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行政楼四楼403行政办公室
(3).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前考生需在网上缴纳复试费,120元/人。资格审查时须向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请勿提前装订,它将作为考生材料评价的评分依据。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④本科课程成绩单、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⑥中英文个人自述;
⑦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⑧个人简历。
同时考生须在4月10日中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心邮箱:eco_cefms@163.com。
2.复试
(1).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同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2). 评分标准。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60分,材料评价30分。
(3). 考核形式:中心主要进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中心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 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申请材料,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英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具体流程如下:
a. 考生英文自我介绍(不超过3min);
b. 复试小组提问英文问题,学生用英语回答(12min);
c. 复试小组提问中文问题,学生用中文回答(15min)。
具体时间由面试老师根据面试情况自由分配。面试考核过程将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及录音记录。
3.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地点为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具体要求请查阅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体检通知。
4.拟录取办法
中心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罗老师
电话:0731-88684822;
经济管理研究中心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