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具有培养潜力及拔尖创新的优秀生源,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把好新生入学质量关,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为切实做好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已报送研究生院审核通过。
二、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201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4月11日—12日,具体考试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yz.hnu.cn。复试时间定于4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4月12日18:30—22:00(星期天晚上);
地点:工商管理学院B207、B208、B209、B307、B308、B309教室(18:30考生请先到B309、B308教室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9:00以后开始进行专业综合面试,考生休息教室B307)。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到工商管理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复试费120元/人。支付方式:网上支付。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地点:工商管理学院A205;
时间:2015年4月12日下午16:00—17:00(星期天)
(三)、复试期间须携带的证件及提交的材料
1、证件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④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⑥自我评价书;
⑦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
1.学术水平考查和外国语能力测试
学院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材料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材料评价结论是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格检查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工商管理学院
二0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