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为切实做好本年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条件
1、参加我院博士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湖南大学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我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不进行线下录取,不接受外校调剂复试。
2、硕博连读和资格审核制学生不再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学院将加强对非应届生的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120元/人。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上午9:00-11:00
资格审查地点:生物学院202办公室
三、复试须携带的证件及提交的材料
1、证件
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提交的材料:
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的材料(考生根据报考类别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整理,其中表1-6装订成册(交报考学院存档),所有材料使用A4纸张):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湖南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如是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外校教授、专家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仅限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需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详细摘要;
(8)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
(9)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10) 自我评价书。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60分,材料评价30分。复试中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1、考核方式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2、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对外国语口语测试情况录音,以保存备查。
五、复试评分
由复试专家组老师根据考生复试的综合表现情况共同商议评分。
六、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4年3月18日15:00
复试地点:生物学院406
七、拟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录取要求如下,并需同时满足以下录取条件:
1、严格按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计划录取。
2、参加复试且复试成绩合格(及格)的考生予以录取。
3、导师为其缴纳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的考生予以录取。
4、在学校要求时间节点内调档的考生予以录取。
5、参加体检且体检的考生予以录取。
5、如超过导师招生计划,可对上线考生可在本学院的本学科内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原报考导师和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签署审查意见,报研究生院审定。
八、体检:
时间:普通招考考生体检时间定在2014年3月17-18日,招生资格审核制、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拟录取博士生体检时间定在2014年3月16日
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东方红广场往后走约200米)
咨询电话:88822339
体检流程:
1. 缴纳体检费50元 /人,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地点: 南校区医院财务室
2. 体检表上贴1寸近照,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3. 抽血检查时间:上午8:00 - 10:00(要求空腹,可以喝适量清水)
4. 体检时间:上午8:00 - 11:30,下午2:30 - 5:30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地点为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生物学院
20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