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须到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前须在网上缴纳复试费。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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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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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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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句法语义、文化与认知、
句法语义语言哲学、认知语言学、句法学与语义学、翻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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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晚上17:5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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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3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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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习得、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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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晚上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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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二楼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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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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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14: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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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影视学院北楼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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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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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下午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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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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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需携带证件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工作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参加复试。
3、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④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⑥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⑦自我评价书.。
二、复试工作细则
1.复试时间安排
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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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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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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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句法语义、外语教学、
句法学与语义学、翻译学、
认知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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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晚上1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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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323、3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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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习得、英美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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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晚上1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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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二楼小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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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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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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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三楼会议室及广电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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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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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下午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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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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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综合和材料评价,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外语测试10分,专业综合60分,材料评价30分,复试中须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2、考核方式
外语测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水平。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综合测评,突出对创新能力和专业潜质的考查,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材料评价:根据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
3、评分标准:由复试专家组老师根据考生复试的综合表现情况共同商议评分。
三、体检: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生资格审核制及普通招考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体检地点为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