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体育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结合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二)成立以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复试条件
(一)通过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并经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
(二)我院接受调剂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且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不接受校外调剂,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录取。(调剂复试录取方案见本工作办法第五条)
三、资格审查
(一)所有上线考生在3月12—15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参加本次复试。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费:
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缴费办法见附件)。
缴费时间:3月13日—20日。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四)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3月21日上午9:30-11:30
资格审查地点:南校区体育馆三楼办公室
(五)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六)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四、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100分,专业综合复试140分。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实践能力(运动技能)考核、专业综合面试等。
(二)复试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1日下午14:30—16:30
地点: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地点: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专业综合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3月22日上午9:00
地点:南校区体育馆三楼会议室。
(四)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在职班考生还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在职班考生还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专业综合复试评分细则
面试前随机抽取名单确定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
专业综合复试总分分值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0分;(考试地点在南校区体育馆)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满分 30 分(含学业成绩、科研成绩、竞赛成绩)。
(3)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满分 30 分,(每名学生从试题库中抽取1题回答,并接受教师提问,回答3-5个问题)。
(4)实践能力(运动技能)考核,满分30分(1项运动项目技能展示、2项身体素质测试;请自备好运动服与运动器械)。
(5)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 30 分(社会实践、心理健康、人文素养、表达和礼仪等)。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科目:(1)运动解剖学,参考书目:运动解剖学,高教出版社;(2)运动竞赛学,参考书目:《运动竞赛学》,王亚谅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60)将不予录取。
五、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一)调剂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专业为教育、新闻、管理、中文、生物类;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二)拟录取名额
根据本院招生计划、已录推免生和实际上线情况,拟接收调剂生9名。
(三)工作程序:
(1)3月16日前,上报公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2)考生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7日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
考生跨学院申请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3月17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3)3月19日,公布跨学院调剂复试名单。
(4)3月21日-25日,复试。
(5)3月27日,学院进行录取工作。
(6)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2015年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名额20名,其中体育学科学硕士11名,体育专业硕士9名;推免生拟录取8名(科学硕士7名,专业硕士1名);统考生拟录取12名(含调剂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进行录取工作,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专业综合面试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于3月30日前通过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送复试录取结果,提交后打印文字版上交研招办。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三)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四)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七、公示和监督
学院要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公开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信息不得修改;公示信息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学校按照《复试录取办法》全面地监督复试全过程。考生观察员由学院在自愿申请的复试考生中选取。
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0731-88822863(传真),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15年硕士生招生)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八、其他事项
(一)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调档函发放
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校。
(三)字段说明
字段ksfsm(考试方式码):21—全国统考;23—单独考试;25—管理类联考;26—法硕联考。
同等学力考生见字段xlm(学历码):3—本科结业;4—高职高专
字段zxjh(专项计划):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四)通信地址确认:我校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发放,4月15日—30日,拟录取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准确投递。
(五)录取通知书:5月中下旬,录取数据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学校通过EMS发放录取通知书。
联系电话: 0731-8882463; 18673104688 联系人: 赵辉老师
(学院公章)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