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复试事项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
组 长:王玲玲
副组长:曾 云
秘 书:陈 燕
成 员:李 奇 胡望宇 郑采星 胡 锦 陈曙光
(二)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组 长:曾 云
成 员:郑采星 李 奇 李 瑛 李玉翠 陈 燕
二、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一)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接受学校、考生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每一个复试小组均应在征得考生同意的前提下,聘请1名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全程监督复试小组工作。学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731-8822332),随时接受投诉和举报。
3.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利益。
4.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报请学校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复试形式及计分标准
1.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闭卷,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小时。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30分。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以及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和身体状况的评价,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70分(其中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评分标准:
考 核 项 目 | 分 值 | |
外语口语测试 | 10 | |
专业素质能力 |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 5 |
专业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 | 20 | |
专业发展潜力 | 5 | |
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 10 | |
小 计 | 40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5 |
社会工作表现 | 2 | |
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 | 8 | |
文化素养、举止和表达能力 | 5 | |
小 计 | 20 | |
合 计 | 70 |
三、拟录取办法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进行复试。
2、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20分)的考生。
3、按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奖学金的评定。所有推免生和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都享受奖学金。
四、复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备注 |
3月16日下午 | 召开学校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 | 研究生院、各学院 | |
3月17日~18日 | 报送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研究生院审查学院报送的复试具体工作办法。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
3月16日~18日 | 网上公布和书面发放《复试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复试 | 各学院 | |
3月16日~19日 | 考生申请复试科目的更改 | 各学院 | |
考生向研招办递交调剂申请表 | 研究生院 | ||
3月20日~21日 | 统计复试科目和调剂复试名单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
3月25日~26日上午 |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 | 研究生院、各学院、计财处 | 学院收取复试考生材料 |
3月26日下午 | 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院、各学院 | |
3月25日~28日 | 体检 | 研究生院、校医院 | |
3月28日 | 综合面试 | 各学院 | 研究生院组织巡视综合面试工作 |
复试专业课阅卷和登分 | 研究生院、各学院 | 阅卷与登分分离 | |
3月29日~30日 | 录入复试成绩 | 研究生院、各学院 | |
成绩合成,确定拟录取名单 | 各学院 | ||
3月31日 | 提交《湖南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结果汇总表》 | 各学院 | 复试情况表、复试录取报告单一并提交 |
4月1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第一轮) | 各学院 | |
4月2日 | 完成部分专业校内调剂工作 | 各学院、研究生院 | |
4月7日 | 公布录取名单(第二轮) | 研究生院 |
五、专业综合面试地点
专 业 名 称 | 面 试 地 点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 电子与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 物理楼204# |
物理学专业 | 物理楼303# |
教育技术学专业,教育硕士 | 教学东楼304# |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