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报考湖南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大学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教务处或成教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成绩单、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和准考证于3月29日8:00开始在研究生院大楼北栋一楼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80元/人(执行湘价费[2007]38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经资格审查合格,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范围及方式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小时,科目为(选考科目由学院注明,报名时未选填写复试科目的考生须在3月21日前书面告知报考学院): 参考书目见《湖南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70分,其中:
(1)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
(2)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满分 40 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 20 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汉语》,参考书目:《古代汉语》上下册,郭锡良、唐作藩等:《现代汉语》,张登岐主编;(2)《中国文学》,参考书目:《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朱栋霖等主编。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60)将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办法
按考生成绩总分(满分70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00分)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及体检时间安排
时 间 | 具 体 安 排 | 地点 |
下午 14:30~17:30 | 考生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 研究生院大楼北栋一楼 |
抽血(空腹,早上 7:00 开始)、体检(上午 8:00 开始,省外考生优先),校内考生(含推免生)体检提前到 | 湖南大学南校区医院 | |
外语听力测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自备音频耳机或音频收音机 | 前进楼、教学中楼 | |
上午 9:30~11:00 | 专业课笔试 | |
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学院报到 专 业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位考生见此通知后按时到学校参加复试,因今年复试时间较往年提前,学院不再寄发纸版复试通知。
2、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 0731-8823950-2 联系人: 李老师
湖南大学文学院
二○○八年 三 月 廿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