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通知 : 你报考湖南大学 200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 携带大学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教务处或成教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成绩单、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和准考证于 3 月 29 日 8:00 开始在研究生院大楼北栋一楼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 80 元 / 人(执行湘价费 [2007]38 号文批准的收费标准)。经资格审查合格,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范围及方式 1 、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5 小时,科目为财政学,参考书目见《湖南大学 200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 30 分。 3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 70 分,其中: ( 1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 10 分; ( 2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财政、税收基础知识及研究动态,满分 40 分; ( 3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专业背景、口才、仪表、心理素质、反映能力,满分 20 分。 三、拟录取办法 按考生成绩总分(满分 700 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 12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及体检时间安排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 8684635 联系人: 李老师 (学院公章) 二 ○○ 八年 三月 十九 日 | ||||||||||||||||||||
最近更新 ( 2008-0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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