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通知 你报考湖南大学 200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考生必须携带大学本科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教务处或成教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成绩单、档案单位政审材料和准考证于 二、复试范围及方式 1 、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5 小时,参考书目见《湖南大学 2008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 30 分。 3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 70 分,其中: ( 1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 10 分; ( 2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满分 50 分; ( 3 )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 10 分。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 )《微型计算机控制》 ,参考书目:《微型计算机控制技术》(第一版),潘新民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2 )《信号处理技术》 ,参考书目:信号与系统 ( 第二版 ) 郑君里、应启珩、杨为理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 1.5 小时,满分 100 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 <60 )将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办法 按考生成绩总分(满分 700 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 500 分,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重新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 12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复试及体检时间安排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 0731 ―― 8822252 联系人: (学院公章) 二○○八年三月十九 日 | |||||||||||||||||||||||
| 最近更新 ( 2008-03-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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