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2006]14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 [2008]20 号)和《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 [2006]145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 200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是指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 开展推免生工作的主要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鼓励交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我校推免生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机构
成立校、院两级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湖南农业大学 200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向阳
副组长:彭克勤 吴立新 曾福生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尹 红 卢向阳 吴立新
李阿利 肖启明 易自力 周贤君 周晓红
贺建华 饶异伦 黄 璜 彭克勤 曾福生
曾清如 谭焱良
办公室设教务处,主任:尹 红(兼)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尹 红 李阿利 周贤君
周喜新 蔡梅娥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以学院文件的方式报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各 1 份。
推免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名单见湘农大 [2006]32 号文件。
四、 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和接收条件及管理监督办法按《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 [2006]145 号)文件执行。
五、推免生工作流程
1 .学校成立校级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椐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我校推免生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2 .学校根据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下达指标到各学院,并进行公布。
3 .各学院成立院级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根椐学校政策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院推免生工作方案,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4 .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湖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第 1 至 6 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过级证书、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书的复印件,学院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5 .学院根据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分专业进行推免生候选人排序工作,并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试考察,综合测试或面试考察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其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要有记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推免生候选人推荐名单。对不同专业的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主要依据学术成果、获奖情况以及英语过级成绩进行排名和推荐。
6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专业排名、综合测试或面试考察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第 1 至 6 学期成绩单,英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过级证书、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书的复印件、《湖南农业大学 2009 届免试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等材料送教务处审核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7 天。同时,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交教务处。
7 .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将推免生的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上报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盖章手续;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向我校提交有关材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接收推免生申请表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8 .研究生处对具有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9 .研究生处组织学院对推免生进行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10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在将拟接收名单公示 7 天后,向录取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办理接收手续。
11 .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 10 月 10 日 -31 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 11 月 10 日至 14 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免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到 10 月 25 日仍未落实接受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资格。
六、推免生候选人名额的确定
国家下达给我校 2009 年推免生名额为 35 名,学校根据 2009 届本科预计毕业生人数、硕士点数,并适当倾斜农学类专业将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各学院推免生候选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 )。如果学院达到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人数不够或没有,学校将分配的指标收回,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对在前两年推免生工作中,所推荐的推免生没有完全达到学校规定条件人数较多的学院,将适度核减 2009 年推免生候选人名额。
七、推免生复试与录取
1 .未经复试的推免生不得录取。我校推免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进行。
2 .学校推免生的接收条件原则上按《湖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湘农大 [2006]145 号)文件执行,有个别调整,详见《湖南农业大学 2009 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3 .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八、我校 2009 年推免生工作进程及要求
1 .我校 2009 年推免生工作日程已经排定(附件 2 )。
2 .其它要求
( 1 )请各学院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政策,在选拔学生时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真正达到激励广大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力度。
( 2 )学校鼓励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填报本校,并按计划内形式录取。
( 3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 ,设立举报电话: 4618013
我校推免生工作的所有文件均已上网,有关表格材料请到以下网站: http://www.hunau.net 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9 年推免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