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位于人杰地灵、风景秀丽的湘江之滨,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 10 大门类。学校占地面积 3107 亩,建筑面积 83.98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 8.3 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2.04 亿元;全校藏书总量为 330 万册;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和先进的多媒体教学系统和远程教学系统。 现有 19 个学院, 72 个本科专业, 45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在校本科生 30000 余人,在校各类研究生 2000 余人。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26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1600 余人,教授 200 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36 人。有全国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 1 人、全国模范教师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1 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 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6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专家 3 人、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 人、湖南省“新世纪 121 人才工程”人选 35 人、湖南省学科带头人 12 人、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101 人。
2003 年以来,学校共主持科研项目 1600 余项,其中,“ 863 计划”项目、“ 973 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防基础研究项目、国家“ 948 ”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计划项目 70 余项;获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50 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3 项,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 项。近年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8000 余篇,其中被 SCI 、 EI 、 ISTP 收录 600 余篇次。出版专著(教材) 110 多部。
学校建立了一套系统的研究生创新教育管理制度和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具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贷”资助体系。近年来,学校实施研究生创新工程,对研究生研究项目和学术成果进行专项资助和奖励,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研究生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竞赛奖 10 余项,申请专利 30 余项。在湖南省历年组织的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中,我校被抽检论文合格率 100% ;送审的评优论文,评优率 100% ;毕业研究生就业率 99% 以上。
湖南科技大学始秉承了“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伟大韶山精神,形成了“唯实惟新、至诚致志”的优良校风,她正以其雄厚的办学实力和优良的育人环境迎接海内外有志青年前来深造。
报 考 须 知
一、报考准备 : 考生自行登陆研究生处网页: http://211.67.208.10/, 或学校主页 : http://www.hnust.edu.cn/ ( 或 http://www.hnust.cn/ ) , 查询我校 200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信息。在全国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http://yz.chsi.com.cn/ ,确定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查询考研的有关政策,准备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
考生在全国统一规定的报考日期内,上网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并进行报考信息的现场确认 。
( 1 ) 10 月 8 日 至 10 月 31 日 : 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 : http://yz.chsi.com.cn / ,认真查阅网报的有关规定,自行选定考点,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网上填报(修改)考生信息。网上报名成功后 , 考生务必牢记系统为考生编定的报名号和考生本人确定的密码 。
( 2 )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 : 考生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号,到考点交费、照相,办理报考现场确认手续。
三、报考条件 (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 2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跨专业报考。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招生规模 : 拟招收 650 人左右(含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专业所列招生规模均含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确切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五 、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可视生源情况校内适当调整。
六 、我校各学科、专业业务课考试科目指定的参考书目,我办不负责代购,请考生自备。
七、入学考试初试的 日期和时间 : 入学考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见准考证。
八 、初试科目 :
1. 教育学、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包括软件工程)各专业的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中
( 1 )教育学和 历史学的统考科目与 2008 年相同;
(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150 分)。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他专业的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仍为 4 门,分别为政治理论(计 100 分)、外国语(计 100 分)、基础课(计 150 分)和专业基础课(计 150 分)。
( 3 )各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
九 、复试科目与复试时间 :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复试两部分。复试日期: 2009 年 4 月初。
十 、加试科目 : 跨学科、专业报考或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所报学科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十一 、考生考试资格的认定 : 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也不予录取。 具体实施方式以国家教育部规定为准。
十二、 在学校分配给各学位点的年度招生计划内,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录取后全部享受公费待遇,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免交学费,且享受普通奖学金。
十三 、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本校研究生,网报时在“备用信息一”中必须填写所在部门:“ xxx 学院 ( 处、室 ) ”,同时在“备用信息二”中必须注明:“本校职工”。本校教职工被录取后 , 其交费与待遇执行当年学校出台的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