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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21-08-28

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校的复试管理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及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制订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建立通畅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

3、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6、强化人性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施式亮

副组长:胡石其 刘宇文

成 员:胡石其 刘宇文 施式亮 戴树根 谢政才 周智华

高文华 尹风雨 赵召平 吴毅君 张瑞鸿 龚彩云

朱理哲 张会福 刘文俊 王 欣

学校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组、技术支持组及后勤保障组。

(1)研究生招生计划执行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2)技术支持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期间的网络畅通与技术支持。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3)后勤保障组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学校后勤处负责组织实施。

2、学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督促与检查。由纪委、监察专员办,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731-58291337,58291312

3、各学院须签订《湖南科技大学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见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见附件二),同时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文件制定本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4、各学院应根据复试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严格遵循《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面试官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见附件三),成员当年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相关资料放学院备查。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下达招生计划,计划分为全日制学术型计划、全日制专业型计划和非全日制专业型计划。各学院将严格执行学校分配的招生总计划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学校下达给各学院招生计划,在4月5日前没完成的,由学校收回重新分配。

2、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复试人数控制在计划数的1.2倍—2倍。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及各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由研究生院统一在校园网站上公布。调剂阶段各学院(学位点)可根据调剂情况适当扩大考生的复试比例。

3、接收调剂考生的要求、程序和办法参照《关于公布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的通知》执行。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录取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结合士兵在部队的综合表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划定为: 满分500分的专业总分≧200分,单科≧14; 满分300分的专业总分≧150分,单科≧14。

6、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志愿支教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与录取政策参照《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志愿支教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执行(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四、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安排及缴费流程

(一)复试形式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第一批考生复试(含一志愿考生和计划缺额超50%以上的调剂专业考生);第二阶段:第二批调剂生考生复试。网上具体操作程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二)复试时间和复试安排

1、第一批考生调剂、复试时间和复试安排

(1)调剂、复试时间:3月23日23:00-3月24日23:00开通调剂系统(调剂系统开满12小时候后根据本专业调剂人数与招生计划数间的关系随时关闭系统,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时间适当延长),调剂志愿由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进行填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复试时间:3月27日-3月28日。考生可根据学院复试通知安排在复试系统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和提交相关复试材料(见附件四、附件五)。

(2)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3)复试安排:参照各学院公布的时间进行,3月29日17:00前,学院上报复试材料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2、第二批调剂考生调剂、复试时间和复试安排

(1)调剂时间:3月30日9:00-3月31日9:00,(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时间适当延长),调剂志愿由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进行填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复试时间:4月4日-4月5日。接收到短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根据学院复试通知安排在复试系统中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和提交相关复试材料(见附件四、附件六)。

(3)资格审查要求:考生需在网上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习证明材料(应届考生带学生证)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

(4)复试安排:参照各学院公布的时间进行,4月6日17:00前,学院上报复试材料和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

3、缴费流程

按照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 号)文件规定,复试考生须缴纳120元复试费。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用本人考生编号和姓名登陆,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 。第一批考生缴费时间(一志愿考生3月25日8:00-17:00缴费;调剂生3月25日12:00-26日8:00缴费),第二批调剂志愿考生缴费时间4月2日(8:00-17:00)。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参照《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复试科目,精心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可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开卷。

2、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由各学院组织。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开卷。加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法律硕士(非法学)方向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加试。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与录取排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0.2×0.7+专业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0.2。

2、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复试中须考《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开卷),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

总成绩排队计算公式=初试总分×1/3×0.7+专业笔试成绩×0.05+综合面试成绩×0.2+思想政治理论×0.05。

(三)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1、复试结束后要及时评卷给出各科成绩。并及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名单张榜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院必须签订《湖南科技大学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湖南科技大学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并于3月26日17:00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

3、每批复试结束后一天内,学院组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未在上述时间前进入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4、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进行师生互选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见附件七),学院保存。

5、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凡报考和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考生均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并签字盖章,并于入学前交至各学院(见附件八)。

7、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考生于入学前提供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8、各批次复试完后,请各学院将《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九)、《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考生作答材料等相关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立德楼314室),同时将《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屠老师邮箱

9、首次下达的未按期完成的招生计划,学校予以收回,在全校统筹下综合考虑学科发展、社会需求等情况进行再次分配,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工作准备

1、各学院按要求做好复试各项准备,制定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人数比例、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外校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复试时间、地点、程序、方式等)、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形成文字材料,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学院公章,于3月26日下午17:00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各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安排必须审核通过后才能张贴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各学院对考生须做心理测试,复试和加试科目命题参照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要求进行。所有笔试试卷评阅后交研招办备查。

3、各学院要按学校相关规定确定本院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及招生人数,提前向考生公布。招生指标应向科研经费充足,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导师倾斜。

4、各学院下载调剂考生名单后,按规定流程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见附件十),报研究生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发放网上复试通知。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时上报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审核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学校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全校复试、录取等工作的全面监督与检查。

附件一:《湖南科技大学学院第一责任人保密责任承诺书》

附件二:《湖南科技大学命题教师保密协议书》

附件三:《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面试官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

附件四:《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条件、各学院复试联系方式》

附件五:《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一志愿)》

附件六:《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调剂生)》

附件七:《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

附件八:《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

附件九:《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附件十:《湖南科技大学2021年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汇总表》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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