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考生: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奖励计划主要支持奖励计划主要支持国家级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级优秀人才计划的招生。经校内各职能部门数据采集、研究生院汇总后报招委会审定,现将奖励计划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导师姓名 |
项目内容 |
所属奖励类别 |
备注 |
1 |
彭清华 |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优秀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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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水寒 |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优秀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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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炜 |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长江学者) |
优秀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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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蔡雄 |
芙蓉学者 |
优秀人才 |
和学校签订的协议有要求 |
5 |
葛金文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脑泰方防治高血压脑小血管病变的循证优化研究 |
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
2019年新增项目,纵向科研经费大于200万 |
6 |
周青 |
国自:湖南人群前列腺癌分子流行病学分析及温肾解毒法干预的研究 |
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 |
2020年新增项目,纵向科研经费大于200万 |
7 |
中医诊断学 |
国家重点学科 |
1、具有多个项目符合奖励计划的同一导师不重复享受该计划。
2、奖励计划直接分配到导师,由获得奖励计划的导师,优先从报考本人或本专业或相近学科的考生中择优选择基本成绩符合破格分
数线及以上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
3、获得奖励计划的导师请于4月30日前将择优进入本人奖励计划复试的考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
4、已参加第一批复试且复试合格的考生直接拟录取,不再进行奖励计划的复试,未按要求进行复试的考生由研招办负责电话通知复试
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