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对我校2021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7日-5月28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监察处反映。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5258968。
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29。
注意事项:
一、档案调取
(1)定向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于6月2日前寄送到录取学院,由学院汇总交研招办,开学后到录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非定向生: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6月2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录取学院(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录取学院。逾期不转,取消拟录取资格。研招办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非定向生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有违诚信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