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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9-04-25

各位考生:

现将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准考证打印:

2019年2月27日至3月10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bsbm/)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注:函报或托人代交材料的考生本人须在3月8日到研招办(金盆岭校区办公大楼115室)核验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

2、考试时间:2019年3月9日 - 10日。

3、考试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13号教学楼502室、504室、505室、506室和508室(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学校查看考场)。

4、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监考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考楼和考场。

(2)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手机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的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须放到考场门外的“小件物品放置处”,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4)我校所有考场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信屏蔽仪。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以下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责:“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广大考生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守法,诚信考试。对涉考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5)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在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7)为避免车辆拥堵,造成考生入场时间延误,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我校。严禁车辆驶入我校考点设置的警戒线范围内,停放在考试大楼周围以及周边主干道的车辆车内一律不得留人。

考点咨询电话:0731-85219058,82309678

长沙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处:0731-85258529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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