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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实施办法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1-30

按照学校的安排,对符合复试分数线的我院各专业考生必须进行复试,现将相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谭红专      
副组长:杨土保、陈律
成  员:胡国清、任国峰、唐媛、郭桂平、李敏、刘爱忠、徐慧兰、肖水源
 
二、专业复试小组
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含生物统计学)复试小组
组长:谭红专 
成员:陈立章、胡建安、刘爱忠、罗家有、颜艳、杨土保、肖水源、钟才高
秘书:刘爱忠(兼)
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复试小组
组长:肖水源
成员:陈立章、范学工、罗爱静、孙虹、孙维佳、谭红专、陶立坚、田勇泉、邬力祥、徐慧兰、杨土保、周亮
秘书:徐慧兰(兼)
 
三、复试与录取原则
我院将按照“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四、复试对象
所有上线考生,名单见后面附件。
 
 
五、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时间:5月5日-5月6日。
5月5日下午14:30-16:30:填表,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5月6日上午8:00-9:30: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考生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5月6日上午9:30-12:00: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专业考生面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5月6日下午14:30:院办208室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函和调档函。
(2)复试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上麻园岭巷238号公共卫生学院(火车站乘9路至湘雅医院站下,从省卫生厅西侧进)。资格审查在公共卫生学院1楼108教室,面试在公共卫生学院6楼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系会议室。
 
2、每位参加复试的学员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初试时的准考证(参加2015年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同时须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同等学力和直接攻博考生持本科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为120元/位。上线考生须于4月27日至4月30日登陆我校博士生报名网站(http://yjszsgl.csu.edu.cn/zsgl/bswb)支付复试费。不按时在网上支付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和录取。
 
六、录取
1.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6月15日前通过论文答辩,否则不予录取;
3.        为加大导师录取的自主权,复试小组成员面试记分的权重分别为:录取导师占50%,其他成员共占50%。
4.        加权总成绩= 30%×初试总成绩 + 70%×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5.        报 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思政专业辅导员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考生及所有定向就业的考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工作 单位的考生)在录取后须经我校、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等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好后5月20日前寄送我校研招办,9月下旬到研招办领取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6.        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5月20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会取消录取资格。绝不允许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
7.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7月上旬。
 
七、学费
1.2015年博士生新生学费、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单位:元/生.年)
学位类别
学费
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制
学术型
10000
0
3年(直博生为5年)
专业型
15000
5000
3年
 
2.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报考思政专业辅导员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考生除外)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000元/生.年),在职不脱产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不能享受助学金。
 
八、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
 
九、入学时间
入学报到时间在2015年9月1日左右。录取新生在8月20日前必须交清当年的学费和其他费用,也可以一次性交清全部费用。详情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十、其他相关事宜以学校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731-84805414,
联系人:李敏
 
公共卫生学院
2015-04-27
 
公共卫生学院        
2015-04-27        
 附件:
附件1:附件1复试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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